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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详细说明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一起来看要点内容↓↓


    小学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小学入学方式

    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3条或第4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5条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海淀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

    日程安排


    5月1日起

    北京市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6日

    启动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5月6日—31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

    5月6日—17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信息注册。

    5月13日—17日

    相关部门网上初审申请人在入学服务平台中提交的信息。

    5月17日—31日

    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6月6日—9日

    民办小学、公办中学举办小学部及新建小学接受报名,大学附小接受大学子弟报名。

    6月12日前

    民办小学、公办中学举办小学部及新建小学电脑派位,大学附小报送经大学校办公会审议和校内公示的子弟名单。

    6月15日—16日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月26日—28日

    “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法定监护人上网填报志愿。

    7月3日

    “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电脑派位。

    7月上旬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

    62819952/62884772

    (本市户籍入学咨询电话)

    62819680/82557630

    (非本市户籍入学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