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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城幼升小入学政策

    详细说明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一起来看要点内容↓↓


    小学入学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②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③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④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

    ⑤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⑥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方式及程序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予以确认。 

    ①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申请到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②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学区派位入学,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片区内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在一所学校登记)。学校依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多校划片入学

    凡属本意见“有关说明中(五)(六)(七)”三种情况的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入学材料。片区内登记入学工作结束后,依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派位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⑤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本区公共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等其他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

    5月6日—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5月

    寄宿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全区招生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发布学区派位学校报名须知;

    各小学公布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6月12日前

    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完成录取。

    6月中旬

    学区派位入学完成录取。

    6月9日—16日

    小学审核入学材料;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7月上旬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66007070(西城区政务服务热线8:30-20:30)

    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在区政府领导下制定实施意见,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使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及市区相关要求,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入学通知书》,杜绝违规操作。

    (四)严格公示制度 

    入学结果按相关要求在毕业学校或招生学校公示。

    (五)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须提前将招生简章、宣传信息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招生范围、时间、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并优先招收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严格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申请在西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相关部门及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申请材料,开展登记入学入户核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有关说明

    (一)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小学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并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五)自2020年起,西城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位占用后,六年内居住该地址的适龄儿童入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六)自2020年7月31日后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七)自2020年7月31日后户籍从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